常年期13主日甲年
曾慶導神父 讀經反省(2026.6.28)
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
9 婦人對丈夫說:「現在我看出:這個時常路過我們這裏的天主的人,是位聖者。
10 我們可以在房頂上,給他蓋一間小房,裏面放一張床,一張桌子,一把椅子和一盞燈;這樣,他幾時來到我們這裏,可在那裏休息。」
11 一天,厄里叟又到了那裏,就進入那間小房休息。
15 厄里叟說:「快再叫她來!」僕人又將婦人叫來,這次她卻站在門口,
16 厄里叟對她說:「明年這時,你必懷抱着一個兒子。」
3 難道你們不知道:我們受過洗歸於基督耶穌的人,就是受洗歸於他的死亡嗎?
4 我們藉着洗禮已歸於死亡與他同葬了,為的是基督怎樣藉着父的光榮,從死者中復活了,我們也怎樣在新生活中度生。
9 因為我們知道: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亡不再統治他了,
10 因為他死,是死於罪惡,僅僅一次;他活,是活於天主。
11 你們也要這樣看自己是死於罪惡,在基督耶穌內活於天主的人。
34你們不要以為我來,是為把平安帶到地上;我來不是為帶平安,而是帶刀劍,
35因為我來,是為叫人脫離自己的父親,女兒脫離自己的母親,兒媳脫離自己的婆母;
36所以,人的仇敵,就是自己的家人。
37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不配是我的;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不配是我的。
38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不配是我的。
39誰獲得自己的性命,必要喪失性命;誰為我的緣故,喪失了自己的性命,必獲得性命。
40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誰接納我,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
41誰接納一位先知,因他是先知,將領受先知賞報;誰接納一位義人,因他是義人,將領受義人的賞報。
42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一杯涼水喝,因他是門徒,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失不了他的賞報。」
耶穌基督+
今天福音的前半部分可能使我們納悶,主耶穌對宗徒們說:「誰愛父母勝過我,不配作屬於我的人」,天主十誡中的第四誡不是明明叫我們恭敬父母嗎?難道恭敬父母不就是恭敬天主的表示嗎?為何天主如此「小氣」說出那樣子的話?
的確,愛父母、愛子女是我們的天職,做好這些天職就是愛天主。所以愛父母和子女與愛天主絕無衝突,反而相輔相成。越懂得孝愛父母的人,一定會越恭敬天主;越懂得敬愛天主的人,一定更能孝愛父母。但今天主耶穌的話是針對某些特别情況說的。我們知道,有時候在「順從父母」與「順從天主」之間確實會有衝突(例如,父母要我們背棄信仰),在這情況下,我們不得不做一個選擇(十誡中愛天主是第一條誡命)。
記得英王亨利八世的宰相 Thomas More 無法順從國王的要求去做背叛信仰的事時,就講出一句名言:「我雖是國王的僕人,但首先是天主的」 (I am the King's servant, bur God's first) 。 所以,當順從父母「意味」達反天主時,要求天主也給我們勇氣說:「我雖是父母的子女,但首先是天主的」。
主耶穌在提出這特殊情況之後,緊接著立即指出:「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誰接納我就是接納那位派遣我來的。」今天第一篇讀經就是個例子:好心接待厄里叟的婦人意識到厄里叟是「天主的人」,便更加熱情招待,把厄里叟當作自己的家人。她關心照顧天主的人,天主感同身受,於是特別地報答她。
今天我們怎麼對待「天主的先知」,天主所派遣的人?這些 「先知」,這些「天主的人」本身可能有很多毛病缺點,不值得人尊重。但天主還是喜歡我們尊重他們,因為尊重他們就是尊重天主。這樣做的人,是會得到天主特别賞報的,主耶穌就曾對宗徒們說:「誰接納你們,就是接納我」。可以說,一個尊重、接納宗徒的團體,一定是團結興旺的團體。而這尊重接納的精神,可以幫助這宗徒成為更好的宗徒,更盡力為團體服務。
主耶穌也把自己等同於那些「弱小中的一個」,即沒有錢財地位的窮苦人;誰給這些窮苦人一杯涼水,不會得不到主的賞報的。這使我們想起《瑪竇福音》廿五章裡主耶穌在最後審判所說的話,所以今天的讀經邀請我們反省對窮苦人、對社會地位低下的人的態度。我們是否像兄弟姊妹一樣尊敬他們?我們有沒有把他們看成基督?或是不把他們放在眼裡,對他們粗聲粗氣、作威作福?
聖女小德蘭小時候很喜歡代表家人去賙濟窮人,每次她把麵包遞給窮人時,她臉上的神情是那麼尊敬和謙卑,好像是窮人反過來給她一個大禮物似的。小德蘭不但把麵包,更重要的是把尊嚴和尊敬帶給窮人,窮人得到的絕不是嗟來之食!
最後,我們中國人的歷代倫理道德教訓裡,也有很多像今天讀經要我們善待陌生人、弱小窮人的故事,也總是說好心有好報。不過有一個很重要的不同點,就是今天聖經裡的故事和福音中的教導,不只單純地把窮苦人看作窮苦人,而是基督(神)自己。在基督宗教裡,基督耶穌把自己等同窮苦人。誰愛護這些窮苦人,就是愛我們的「神」,我們的天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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