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神學小問答(269)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問:在基督信仰裡,我們要相信沒有證據的東西嗎?
答:在基督信仰裡,我們要相信的是天主啟示的東西,因為天主不會錯,也不會欺騙我們。因為天主愛我們,所以祂會給我們啓示。愛的本質是自我啓示。
基督徒接受啟示的內容(有的我們已經明白,有的是我們有限的理智還沒有明白的"奧秘"),不是因為基督徒完全明白這些奧秘本身,而是因為給我們啓示的天主不會錯不能錯的權威。
在基督信仰裡,"奧秘"是指理智部分明白,還未能完全明白的"真理"。要完全明白這些奧秘,要等到在天堂里"面對面"見到天主。只是因為天主實在太大了!如天主教第四屆拉特郎大公會議說的:天主跟我們不同的地方比相同的地方多很多!(神學上因此有"否定神學"一詞。)
當然,我們應該有天主確實啟示了這些奧秘的外在證據。如果我們說天主說了某些話,我們應該合理地相信祂真的說了這些話,即便還未能完全明白這些話的意義。因此,我們有需要學習啟示這個事實的"歷史證據",換句話說:耶穌確實是神嗎?祂真的說了那些話做了那些事嗎?(近二三百年的理性主義者經過反反覆覆的嚴格的批判研究都無法否認的事實。)這些是每一個對信仰認真的人需要去探討的問題,所以需要盡力去研讀天主教教理。真的,這些問題都是有合理的解答的,因為天主教信仰不是迷信的。
相信不存在不真實的東西叫迷信,但相信存在而還沒能完全理解的東西不叫迷信。例如,相信地球是平的叫迷信,相信電子或靈魂的存在不是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