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神學小問答(233)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問:人是靈魂、肉身的合一體,還是神魂、靈魂和肉身三方面的合一體?後者是保祿在得撒洛尼人前書五章23節說的。(英文聖經是 spirit、soul、body)

答:在這聖經章節裡,神魂和靈魂其實是不同狀況中的同一樣東西。

當與肉身結合時,是"靈魂"在與人身體的感官合作而給予人感覺、認知和活力,靈魂在管理下級的物質性肉體。

靈魂的本質是精神體,是天主的肖像,有如精神性的天使,不需要肉体也有能力發揮完全精神性的功能。故當靈魂離開肉身時,靈魂的理智和意志繼續能與天主的真理(理智所追求的對象)和愛(意志所追求的對象)結合。這時的靈魂可叫"神魂"。

當保祿說到我們整個的人時,首先最重要的是能與精神體的天主結合的神魂,其次是寓於身體、管理物質身體的靈魂,最後是物質的肉身。

所以人不是有三個組成部分而是兩個,而其中的一個,靈魂,這精神體,可以有兩種不同的結合狀態:和天主結合時的"神魂",和肉身結合時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