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小問答(183)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問:基督信仰中的 精神(Spirit) 與靈魂 ( Soul)有什麼分別?

答:精神(Spirit) 是與物質相對的一個詞,有比較廣的意思:精神的、心靈的、靈性的等等,它來自拉丁文的 Spiritus,意指"氣息"。

因為人的靈魂(Soul)是肉眼看不到的精神體,也因為靈魂的臨在(人活著)是藉由人的呼吸表現出來, 所以這裡 Spirit (氣息)可成為 Soul 的代名詞。

人的靈魂(Soul) 的精神功能是理智和意志,故若我們用 Spirit 來表示一種精神能力,使一個人能活、能推理認識、能選擇、能愛能恨、喜樂和憂愁⋯, Spirit 就與 Soul 有了同樣的意思:那使活人不同於屍體的那生命原動力。 

人的"精神"(Spirit) 也可以指一個人的道德品格,而人的道德品格是人的靈魂(Soul)內的意志自由選擇所造就的。(即靈魂的操練:靈修 --- Spirituality )

以上所說的是關於人的Spirit 和 Soul,很大程度上可以互為代名詞。

雖然動物也有"靈魂"(soul),但動物的靈魂不是永恆(不死)的天主的"肖像"(天主吹到人鼻孔的那口氣息),故是可死的,而且沒有能力做推理、選擇等 精神層面(Spiritual) 的事理。沒有自由選擇的動物也就沒有道德品格(靈修)可言。動物的行動是動物"魂(soul)"的行動,但不是 spiritual 的行動。

所以在動物的例子上,我們比較容易看到精神(Spirit)和靈魂(Soul)這兩個詞的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