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小問答(120)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問:瑪竇的耶穌的族譜裡有三個罪婦:塔瑪爾,辣哈布和巴特舍巴,這說明耶穌也有罪嗎?或者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答:降生成人的耶穌的祖先中有三個罪婦,顯示救主耶穌是生於罪人中的,目的正是要拯救我們罪人。其實,族譜中好些男人也是罪人;人類之始祖亞當和厄娃已經是罪人了。

族譜中一直數說"父生子",到耶穌時卻不是說"若瑟生耶穌",而是"瑪麗亞生耶穌"。瑪竇這裡一方面突顯耶穌是瑪麗亞"童貞"所生的,若瑟不是生父的事實(依7:14);另一方面突顯耶穌的人性的直接來源是瑪利亞,而從舊約(創3:15)的預言中瑪竇和我們知道瑪利亞自存在一刻開始就已經是無染原罪的事實,耶穌因而獲得一個沒有被罪玷污的人性。

再來,上述的三個罪婦都不是"合法的"妻子,卻成為救主耶穌的祖先,聖史瑪竇這樣編寫還有一深層的意義:

因為猶太人只把自己看成天主的合法子女,救恩只能是屬於他們的,而且不論做好做壞,甚至拒絕接受耶穌,他們都好象理所當然的是天主所有好處的承繼人。然而基督此真正的救主拒絕了這貌似合法的猶太人,建立了服務普世人類的"教會"。猶太人不承認"教會"的合法性,但是,正如救主來自"不合法"的祖先,瑪竇要表示救恩同樣也是藉由在猶太人眼中"不合法"的教會帶給全人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