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小問答 (118)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問:新約聖經紀錄的領洗都是成年人領洗。嬰孩領洗是公元五世紀奧斯定的原罪論出來後才開始的做法,不是嗎?
答:不是。
聖經記錄到的領洗都是成年人領洗,原因是當嶄新的基督信仰傳給人,並要求他們接受洗禮的時候,都是傳給成年人的。
"原罪"二字可能是奧斯定的說法,但是原罪的概念是聖經的啟示(正如"三位一體"雖然是後來的說法,卻是聖經的啟示)。聖經說所有人都犯了罪,都失去了天主的光榮。保祿說:"就如罪惡藉著一人進入了世界… …眾人都犯了罪"(參羅5: 12,19,23)這裡說的犯了罪就是原罪的意思。原罪不是"本罪",它之所以叫做罪,是因為它使人的"靈魂死亡",即缺乏聖化恩寵的靈魂無法與天主共融。
正因為這個原罪的啟示概念,新約聖經也有嬰孩領洗的啟示。
新約從來沒有"只有成年人領洗"的概念,相反,耶穌清楚地說:"人除非由水和聖神而生,不能進天國"。嬰孩當然也是"人"。當耶穌派遣宗徒到普天下去使萬民成為門徒,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給他們付洗時,嬰孩當然也應該包括在"萬民"內。
好幾次新約記錄了成年人領洗的時候,是這些人的"全家"都領洗的。(如宗16:31-34)
保祿強調基督徒的洗禮完全可以取代猶太人的割損禮,而我們知道猶太人的割損禮是在嬰孩時就領受的。
附帶說:現代人受各種錯誤思想(例如"新時代 New Age "思想)的影響,罪的意識很薄弱,不願意承認自己有罪的時候也很願意否認"原罪"的概念是聖經的啟示。其實造成的後果就是認為人不需要救贖,因此耶穌基督是可有可無的,要不要領洗成為基督徒也是不重要的。所有這些錯誤思想的最終來源,很難不讓人想到是魔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