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小問答 (113)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問:如果父母已經藉洗禮免除了原罪,他們的子女如何在出生時又得到原罪?
答:要正確理解原罪的意義:原罪不是實在的、可以傳遞的一樣"東西",而是人性上天主給的超性的聖化恩寵的"失落",因此無法和天主結合。亞當因罪失去這恩寵。
藉由自然的生育,父母可以給孩子自然的人性(正如他們從自己的父母那裡獲得的自然人性),但父母無能把他們自己藉洗禮重新獲得的"超性的"恩寵給予孩子,因為這恩寵不是他們本性就有的,而是每個人自願藉洗禮直接從天主處接受的"禮物"。
因此孩子出生時是一個在人性上的本然的狀態,也就是缺乏聖化恩寵的本性狀態。每一個孩子需要藉洗禮為他自己獲得有恩寵的生命而"重生"。(若 3 : 4)
這也是教父們常說的:天主拯救我們需要我們的首肯,因為"拯救"意味著重生,意味著願意跟天主在愛中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