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小問答(73)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問:歷史上的宗教裁判所是怎麼一回事?

答:"宗教裁判所"是英文 Inquisition 的中文翻譯,其實更好翻譯為"查訊處"。它的成立是有原因的,因爲教會有責任防止基督的教導被錯誤地傳遞。當有人不單自己私下對這些教導有錯誤的認知,而且公開地宣揚他們的錯誤,破壞別人的信仰時,教會是應該站起來捍衛她的孩子們的信仰的。

教會成立了宗教查訊處去找出錯誤的源頭並杜絕錯誤的繼續擴散,有如政府有"食物藥物管理局"來保障人民的食物和藥物的安全,也會派檢查員到各處去執行任務,教會也需要類似的機構去保護她的教友不受到錯誤教義的污染。

教會歷史上常有假神秘或異端的出現,更有些別有用心的人假裝成為教友,甚至處心積慮當上教會裡的神職,但他們的目的是要破壞教會以及與教会關係密切的政府。宗教查訊處發覺他們之後會把他們開除教籍,政府也會把他們當作叛徒對待。

所以這樣的保護是合理的,有需要的,即便今天我們也有政府機關會檢查電影,看是否符合當地的道德標準。人們可能不一定同意一些檢查的方式方法,但不會否認檢查的需要。

宗教查訊處也是一樣,他們的做事方法與當時的社會文化民情很有關係,雖然我們不能以二十一世紀的現在的標準去衡量。

當然,有些檢查員會有職權的濫用,但教會沒有同意這些濫用並會加以糾正。另外不要忘記教會的敵人大大地誇大了這濫權的現象。

一個愛教會的人是不會反對宗教查訊處的。耶穌會的會祖聖依纳爵皈依後,還沒有正式學習神學之前,很熱心地帶領別人做他領悟得來的"神操",也因此被宗教查訊處拘留了好幾天。當檢查發現他沒有教導異端道理時,他被很客氣友善地釋放。他對這事件很理解,沒有怨言,也促成了他要到巴黎大學正式學習神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