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小問答 (43)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問:人真有靈魂的嗎?看不到,摸不著啊!

答:一個活生生的人的身體和一個死去的人的身體是不同的,不同點就是靈魂。一具屍體不能活動、吃喝、思想、表達自己、享受快樂或忍受痛苦,只能慢慢分解腐化為塵土。但一個活人可以動、吃、想、表達自己、享受歡樂或忍受痛苦,正是因為有靈魂做這些行動背後的原動力。靈魂不因看不到就不存在,就如愛的"感覺"不因看不到摸不著就不存在。

靈魂也不是身體的一部分或是一些化學成分,因為醫生不論如何解剖檢驗一具屍體,也無法找到能使之復活起來的化學物質。

靈魂的確是非常奇妙,難以描述,聖經也只能用天主向泥土的人像的"吹氣"來表達。

有人說眼睛為靈魂之窗,是蠻有道理的。只要我們看一看人的臉孔,看一看臉孔的各種各樣的表情,看一看喜樂或憂鬱的"眼神",我們就看到靈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