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小問答 (30)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問:我贊成"為你是真理,為我不是"的說法。所以你信你的耶穌,我信我的---,這不就相安無事了嗎?
答:所有宗教人士都因該尊重別人的選擇,尊重的是別人的人格尊嚴,因此大家和睦相處,是絕對應該的。
但當我尊重別人的人格尊嚴時,我對事情本身,即所信的東西的客觀對錯是應該反省評論的。例如:如果小強堅持說 2+2=5 ,我不能也不會迫使小強改變他的看法,而且我還是可以和他交朋友,但我不會同意小強所說的。因為2+2等於多少不是每個人主觀決定的,也不只是數學家的抽象討論問題,而跟我的衣食住行息息相關。
真理不是屬於你的或屬於我的,真理是獨立於你、我的。我們相信一件事情是因為這事情客觀上是對的(2+2=4 )。不是因為我主觀相信了如此,所以 2+2 就變成了4或5。我不能指鹿為馬。
真理不是相對的,真理也應該有一致性。假如你認為2+2=4是對的,我認為2+2=5就不對了。相反亦然。
如果我要坐車到一個目的地,卻坐錯了車子,我會藐視、漠視車長的好心勸言而對他說:"你認為對的,為我不對"嗎?我不會這樣做。
那在宗教問題上("宗教"意指"最基本的教育"),即人生的意義和到天堂之路的大是大非的問題上,要堅持說"你認為對的,為我不對"嗎?不應該去反省一下嗎?
各種宗教信仰有分別,甚至有180度的分別,帶人走的路不一樣,到的目的地也不一樣。真神是希望我們選擇祂的!我們要有正確的信仰,雖然絕不能把有不同信仰的人當作敵人。
追求真理是人格的尊嚴所在。人有能力追求真理而不追求,卻甘於無知和愚昧 (原因可能是懶惰,或自己不好的行為而不願面對真理),是失去人格的表現。
最後,如果有人願意把真理告訴我 (如那車長),我真該感恩。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