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小問答(28)
小德蘭福傳之友
曾慶導神父
問:每個人都應該以自己選擇的宗教為他的宗教。不是嗎?
答:這個說法只對了一半,而很多時候半個真理會比沒有真理更糟糕,甚至有危險。
這要看他是怎樣選擇的。
如同基督徒所相信的,如果神啟示給我宗教的真理要我遵行,我是一定要接受而沒有權利拒絕的,因為是神要我相信的東西。人要服從神,而不是相反。這是肯定的。
另一方面,人是可以,甚至應該遵從他的良心的指引的。如果他"真誠地"認為某些東西應該相信,即便他的認知客觀上是有缺陷的,甚至錯誤的,但他還是應該遵從他主觀上、"真誠地"認為對的良心。
人貴在真誠;而且,"不知者不罪"。天主是這樣看人、審判人的。
因此,如果一個人"真誠地"認為某一個非基督宗教的信仰是對的,他是應該成為那個非基督宗教的信徒的。但是,一旦他發現、認識了基督宗教的真理,他繼續當那個非基督宗教的信徒就不對了,沒有按良心的指引了。
要幫助認識錯誤的人,只能耐心地給他傳揚真理,無法拔苗助長的。當然也要為他祈求真理之神的感動。